祭祀,是中国的一种信仰活动,源于天地和谐共生的信仰理念。据现代人类学、考古学的研究成果表明,人类最原始的两种信仰:一是天地信仰,二是祖先信仰。天地信仰和祖先信仰产生于人类初期对自然界以及祖先的崇拜,由此产生了各种崇拜祭祀活动。春节、端午节、清明节、重阳节等是由原始信仰形成祭祀天地神灵、祖先的节日。



祭祀天地大典其实是在心理思维的终极意义上感悟人神沟通、上下交感的精神境界,实现人神天地和谐共生的信仰欲念。祭祀活动,进贡上香,叩拜行礼,庄重肃穆,一丝不苟。祭祀礼节祭品有一定的规范。旧俗备供品向神灵或祖先行礼,表示崇敬并求保佑。



据现代人类学、考古学的研究成果表明,人类最原始的两种信仰:一是天地信仰;二是祖先信仰。天地信仰和祖先信仰的产生是源于人类初期对自然界以及祖先的崇拜,由此产生了各种崇拜祭祀活动,拜天地、祭神明,祈求神明和祖先保佑风调雨顺,祈祷降福免灾。



由于上古文献缺失,现存下来的文献对上古祭祀的记录及解释只见于《周礼》、《礼记》与《礼记正义》、《大学衍义补》等书。(《礼记·郊特牲》)古代社会,君王社稷要在郊外定期举行祭天大典。祭天大典其实是在心理思维的终极意义上感悟人神沟通、上下交感的精神境界,实现人神天地和谐共生的信仰欲念。



民族的不同,构成各具风格的祭祀文化。中国历代各民族的祭祀是一门历史文化。自古祭祀对象分为三类:天神、地祇、人神。天神称祀,地祇称祭,宗庙称享。古代中国“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祭祀有严格等级。天神地祇由君主祭,诸侯大夫祭山川,士庶祭祖先和灶神。所以,“祭祀”也意为敬神、求神和祭拜祖先。



祭祀二字,祭侧重的是向祖先向天地汇报工作。祀侧重的是,希望天地祖先,对自己未来的新工作,给予新的指导、教诲和启发。祭的上半部分,左边是牲肉,右边是一只手,下面是神。祀,左边是神,右边是巳。巳也,四月,阳气巳出,阴气巳藏,万物见,成文章,故巳为蛇,象形。在中华文化中,阳为吉,阴为凶。中华文化中的神,也不是指人格化的那种妖怪,而是主导阴阳二气造化的自然力量,通过祭祀,可以申请让这个力量,出阳藏阴,便可趋吉避凶,趋福避祸。


祭祀的对象就是神灵,神灵的产生是有其发展过程的。在人类的早期时代,人们对于自然物和一切自然现象都感到神秘而恐惧。天上的风云变幻、日月运行,地上的山石树木、飞禽走兽,都被视为有神灵主宰,于是产生了万物有灵的观念。这些神灵既哺育了人类成长,又给人类的生存带来威胁;人类感激这些神灵,同时也对它们产生了畏惧,因而对这众多的神灵顶礼膜拜,求其降福免灾。



造化之良能曰神,造化之隐迹曰鬼。封禅,指的是祭天祭地,君主向天地汇报自己的工作,而平时我们提到的祭祀的对象则是,自然神和祖先神。《礼记.曲礼》谓:“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也就是说,这种淫祀,不仅不会有福,相反还会遭致祸殃。



万物有灵形成多神崇拜,中国古代宇宙观最基本的三要素是天、地、人,《礼记·礼运》称:“夫礼,必本于天,肴于地,列于鬼神”。《周礼·春官》记载,周代最高神职“大宗伯”就“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史记·礼书》也说:“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



古代民间的祭祀对象分为天神、人鬼和地祇。后来儒教吸收民俗百神,组成像人间官僚系统那样的等级体系。每个神的品级、爵位,一般说来,是由儒者规定的,并载入国家祀典。平素,它们依照规定,享受一方祭祀,如同诸侯的有封地和食邑;大祭时,则依品级配享、从祀于天坛之上。不入祀典的,被称为“淫祀”。“以共皇天、上帝、社稷、寝庙、山林、名川之祀”。



祭祀时间

清明节:四月初五,本是二十四节气之一,但因与寒食节相邻也就成为了扫墓祭祀先人的节日。清明节是中国是传统的重大春祭节日之一。清明祭祀的参与者是全体国民,上至君王大臣,下至平头百姓,都要在这一节日祭拜先人。从唐朝开始,朝廷就给官员放假以便于归乡扫墓。据宋《梦粱录》记载:每到清明节,“官员士庶俱出郊省墓,以尽思时之敬。”参加扫墓者也不限男女和人数,往往倾家出动。这样清明前后的扫墓活动常成为社会全体亲身参与的事。



端午节:五月初五,是中国年历的一个节日-端午节。为驱虫。


七月半:七月十四/十五,中国道教称中元节,民俗中称七月半。佛教称之为盂兰盆会,但其是来华以后才有定为这天。

十月初一:称之为寒衣节。据说起自孟姜女千里寻夫送寒衣的故事,所谓“十月一日送寒衣,哭倒长城千万里,抱骨回乡。”


十一月十六:此日祭供有请求佛主超度亡灵的意思。

十二月二十三:俗称小年,是送灶神、祭祀迎春之日。

同时,每月初一、初八、十五、十九、二十三、二十九和三十祭供,以消罪生福。另可按逝者卒日进行祭祀。



祭祀神灵,是以献出礼品为代价的。人们对神灵的归顺,可以跪拜叩头,可以焚香燃纸,但对神灵来说最实惠的祭祀方式还是献上祭品。人有七情六欲,神灵也是如此。人们既然对神灵有所祈求,理应舍得拿出自己最好的东西祭献,以博得神灵的欢心。但人的喜好不一,不同的神灵也各有自己的口味,所以祭品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献食

食物民以食为天,最初的祭祀以献食为主要手段。《礼记·礼运》称:“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抱饮,蒉桴而土鼓,犹可以致其敬于鬼神”。意思是说,祭礼起源于向神灵奉献食物,只要燔烧黍稷并用猪肉供神享食,凿地为穴当作水壶而用手捧水献神,敲击土鼓作乐,就能够把人们的祈愿与敬意传达给鬼神。研究文字的起源也会发现,表示“祭祀”的字多与饮食有关。

在诸多食物中,又以肉食为最。在原始采集和狩猎时代,肉食是人们拼着性命猎

来的。当原始农业和畜牧业发展起来时,肉食仍极为宝贵。孟子构想的理想生活,就以70岁能吃上肉为重要标准,弟子拜师的礼物也不过是两束肉干,可见肉食的难得。正因为如此,肉食成为献给神灵的主要祭品。

古代用于祭祀的肉食动物叫“牺牲”,指马、牛、羊、鸡、犬、豕等牲畜,后世称“六畜”。六畜中最常用的是牛羊豕三牲。鱼兔野味也用于祭祀,但不属“牺牲”之列。祭祀也有用人的,但人本身不叫“牺牲”,古书只说“用人”,不说“人牲”。

作为祭品的食物除“牺牲”外,还有粮食五谷,称“粢盛”。鲜嫩的果品蔬菜在民间祭祀中也是常用的祭品,《诗经》中屡屡提及;佛教传入中国后,“斋祭”中果品更丰。另外,酒也是祭祀神灵的常用祭品。


玉帛

神讲究衣着饰物,祭品中少不了玉帛。《左传》载:“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墨子·尚同》云:“其事鬼神也,圭璧币帛,不敢不中度量。”玉帛包括各种玉制礼器和皮帛,这是食物之外最常用的祭祀手段,玉在祭祀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周礼》里有记载以玉做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之说!!玉是贵族佩带的宝物。在缺少金银饰品的古代,玉是十分名贵的。佩玉,成为贵族特有的标志,在汉代有君子玉不去身之说,有用玉作符节、印信,十分贵重。玉的礼仪制度在这时候空前发展!人们把玉视为美好的代名词,连想象中天神的居处也称为玉台。帛,是丝织物的总称,是贵族用于御寒蔽体的生活资料。古代普通人仅能以葛麻为衣,《左传》记述的卫文公也不过以帛作冠,帛在古代是极为珍贵的。正因为玉帛的稀罕与贵重,古人祭祀时以玉帛为祭品。



用人

人以人做祭品祭献神灵,古书称“用人”,后世称“人祭”。人祭,不仅在原始宗教中有过,而且在往后发展阶段的宗教中也有过,这是宗教史上最黑暗的一页。人祭起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战争。那时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的价值不能体现。战争中的俘虏,女性可以供人玩弄,儿童可能被收养入族,而成年男子都被杀祭神灵。商代的人祭之风炽盛,其用人之多,手段之残,不仅有大量卜辞记述,而且有考古遗迹证明。《左传·昭公十年》载:鲁国季平子“用人于亳社”,《昭公十一年》也记述“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雎之社”。《史记·秦本纪》说秦穆公“将以晋君祠上帝”,《陈涉世家》也称:“为坛而盟,祭以尉首”。

人做为祭品的另一现象是为男神提供美女。当青铜时代的厮杀开始后,妇女由于体力上的缺欠,失去了母系氏族时期的尊位,渐次沦为男性的奴隶,其生产、生殖能力也被贬到次要地位。相反,女性的美迎合男性统治者的需要被片面强调起来,面目姣好的女奴成为色欲的牺牲品。为了满足想象中的神灵贪恋女色的欲望,产生了以美女为祭品的习俗。不论杀死、活埋、淹死,都是以美色娱神的表现。名义上是让她们的灵魂去做神灵的妻妾,实际上是供神灵玩弄。古籍载,秦灵公时曾经用公主妻河,而战国时魏国邺地“河伯娶亲”的闹剧更是有力的证明。

人祭中还有以童男童女祭神灵的现象。以童年人体作祭品,一是由于童体肉嫩,二是基于神仙喜欢儿童,儿童天真无邪,纯洁无瑕,这正与仙家凌空御风、长生不老的追求相关联。


用血

血,是一种特殊的祭品。古人相信,血是有灵魂的,血能维持人或动物的生命,一旦失血,就意味着受伤甚至于死亡,好像血有一种神奇的力量。

处理方式

祭品如此丰厚,对于不同的祭品,古人采用了不同的处理方式。


燔烧

祭天神使用。西周以前关于天的观念还不明确,在各种天体神灵中,日神最受重视。甲骨文有“出入日,岁三牛”的记载,可见当时每天都要举行迎接日神和恭送日神的仪式,且有在仪式上杀牛和杀羊以作牺牲的事情。周代开始,对天的崇拜从自然崇拜中突出出来,朝迎夕送日神之礼不再举行,“祭天之礼,兼及三望(日、月、星)”,即将日神视为天帝的属神,祭天时兼及之。祭天的方法,据《礼记·祭法》所说,是“燔柴于泰坛”。实际上,除天帝、日神之外,祭祀天上其他神灵也用此法,《周礼·春官》中有“以实柴祀日月星晨”之说。“实柴”是指将牲玉等品加于柴上。在古人看来,天神在上,非燔柴不足以达之,燔祭时烟气升腾,直达高空,容易被天神接受。


灌注

祭地神使用。《周礼·大宗伯》说:“以血祭祭社稷”。血祭的方法,据清人金鹗在《求古录·燔柴瘗埋考》中解释:“血祭,盖以滴血于地,如郁鬯(酒)之灌地也。”可见灌祭就是把用来祭祀地神的血和酒灌注于地,血、酒很快就渗透到地下,人们认为这样可以达之于神。

《礼记·郊特牲》载:“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合鬯,臭阴达于渊泉。灌以圭璋,用玉气也。既灌,然后迎牲,致阴气也。”“臭”指香气,周人降神以香气为主,所以献神之前先灌鬯酒,用香气浓郁的郁香草调和鬯酒,香气就能随着灌地通达于黄泉。灌鬯用的勺以圭璋为柄,是为了发挥玉的润洁之气。


瘗埋

就是挖坑将祭品埋没,祭山神和地神使用。《山海经》中保存着丰富的山神崇拜资料,如《南次二经》之首:“其神状皆龙身而鸟首,其祠(祭祀),毛(牺牲)用一璧瘗,糈(祭祀所用谷类)用稌。”《北山经》之首:“其神皆人面蛇身,其祠之,毛用一雄鸡、彘,瘗,吉玉用一圭,瘗而不糈。”在《山海经》所列各种山神的祭法中,瘗埋占绝大多数。祭地神时除将血、酒灌注于地,其他祭品则要挖坑瘗埋。《礼记·郊特牲》孔颖达疏:“地示在下,非瘗埋不足以达之。”也就是说,只有将祭品埋于地下,地神才会知道人们正在祭祀他,才能接受祭品。


沉没

祭水神使用。《竹书纪年》、《帝王世纪》等书中有帝尧沉璧于洛水以祭洛神的记载,这可能出于传说。但甲骨文提供的材料是确凿可信的。甲骨中有这样的记载:“求年于河,尞三牢,沉三牛,俎牢。”考究其字形,“沉”字正是把牛或羊沉入川中的象形。而且,用人祭河神的记载在甲骨文中也有所见。如“丁已卜,其尞于河,牢,沉嬖,”“辛丑卜,于河妾”。嬖、妾就是作为牺牲的女子,将其沉入河中祭神,这实际上就是后世所说的“河伯娶妇”。周代以后,沉祭仍很盛行。《周礼·大宗伯》谓:“以狸沉祭山川林泽。”郑玄注释说:“祭山林曰埋,川泽曰沉。”《仪礼·觐礼》也说:“祭川,沉。”水神居住在水下,将祭品沉入水中,容易被水神接受。


悬投

祭山神使用。“悬(县)”又叫“升”,就是把物品悬挂起来礼神。《仪礼·觐礼》说:“祭山丘陵,升。”《尔雅·释天》也说:“祭山曰庪县。”《山海经·中山经》记祭祀“自甘枣之山至于鼓镫之山”诸山神的礼仪是“毛太牢之具,县以吉玉”,即将祭品用玉悬挂起来。“投”就是将祭品投放于山中地上。《山海经·北次二经》记祭祀“自管涔之山至于敦题之山”诸山神的礼仪是“毛用一雄鸡、彘、瘗,有一璧一圭,投而不糈”,即将祭祀用的璧和玉投掷远处,而不陈列祭具。


场所

祭祀,总要在某些地点举行。早期的祭祀没有固定的场所,随时随地均可祭献。随着祭祀规范化,逐步出现了固定的场所。最初的祭祀场所是比较简单的。如祭天,或在高山上,或在大树下,或在水边,或在杆下。后来为了表示对神灵的虔诚,便修建了神庙或祭坛。

祭祀场所

祭祀场所主要有以下几种:

平地

这是最原始最简单的祭祀场所。古人认为,最重要的祭祀,祭祀场所反而最质朴,往往不用封土作坛,只把一块平地扫除干净即可祭祀,古人称之为“墠”。《礼记·礼器》称:“至敬不坛,扫地而祭。”《礼记·祭法》说:“除地为墠”。


《礼记·祭法》注:“封土为坛”,即用土石堆砌成一个高出地面的祭坛。因祭祀对象不同,坛有不同的形状。祭天用圆坛,古称“圆丘”;祭地用方坛,古称“方丘”。坛的高度和宽度因时间、地点、等级而不相同。坛和墠通常位于城郊,偶尔也有设于山上的。秦汉封禅礼,就是在泰山顶封土为坛以祭天,叫“封”;又在梁父山扫地为墠以祭地,叫“禅”;合称为“封禅”。


平坑

就是在地上挖一个大平坑作祭坛,古人称“坎”。《礼记·祭法》说:“掘地为坎”。《礼记·祭义》称:“祭日于坛,祭月于坎。”坛与坎是相对的,坛高起为阳,坎下陷为阴。

宫庙

在坛或墠的基础上又筑墙盖屋,即成为宫;宫中陈列上祭祀对象以后,就成为“庙”。宫庙最初只是为人神而建造的,后来许多神灵有了庙,如土地庙、龙王庙、城隍庙等等。但社坛上不得盖房,否则被视为“丧国之社”。


坟墓

在坟场墓地祭祀神灵是较原始朴素的方法,它多用于祭祀祖先神。古人认为,到坟墓祭祀离祖先最近,祖先神听得最清楚。《礼记·檀弓下》记载:孔子出外游说时,“去国则哭于墓而后行,返其国不哭,展墓而入”。

我们了解了祭祀的对象、祭品、场所等要素,但要全面认识祭祀文化,还必须了解祭祀的仪式和礼制,了解古代祀典和民间习俗,对于这些,我们将做进一步探讨。


禁忌

在院内东南树索罗杆,不得污秽,不许在神杆下拴马和喂家禽。

祭祀前要进行斋戒,包括沐浴更衣,不能喝醉酒,不得食肉动荤,不参加吊丧,不到有病人家问病,不得淫邪玩乐,总之一切不吉利肮脏的事都不得参预。

祭祀日子还有十二禁忌:一忌意不诚笃,一忌仪度错乱,一忌器物不洁,一忌生气口角,一忌衣冠不整,一忌闲谈外事,一忌喜笑无度,一忌长幼无序,一忌投犬顿器,一忌刀勺声响,一忌内祭未毕,不洁出屋,一忌外祭未毕,不洁入屋。

山东地区,祭祀用品如烧纸、纸元宝等祭祀用品要远离邻居家门。居丧的儿女不得进入邻居以及亲朋好友等的家门。

宗教禁忌:佛教、道教禁止肉食祭祀和杀生祭祀